哈耶克的《自由宪章》(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)这本书,也翻译成《自由秩序原理》。这本书是古典自由主义的经典之作,曾经被美国的《国家评论》杂志评为20世纪最好的一百本非虚构图书的第九名,哈耶克的另一本名作《通往奴役之路》在这个榜单里排第四名。英国已故的首相撒切尔夫人曾经在英国保守党的一次会议上拿着《自由宪章》对大家说,这本书才是我们应该信仰。
古典自由主义
古典自由主义强调个人的意愿、行动和经济活动的自由,主张政府要少干预个人和商业的行为,同时强调法律和法治。也就是说,其实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放在今天,就属于保守派。
哈耶克是怎么定义自由的呢?
他是用人与他人的关系来定义的,他讲,所谓自由,就是他人不强制我们的行为。当然,这件事要对所有人成立的话,我们也不能强制他人的行为,因此自由并不是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。
哈耶克讲的自由并不意味着的一定有更多的选择、更大的活动范围、更多的资源,而是意味着可以按自己的方式生活,按照自己想法选择机会。
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自由,就会有竞争,而自由竞争就是维持一个开放系统的必要条件。自由的社会会带来一个结果,就是发展的不均衡性。按照哈耶克的观点,不平等的现象应该依靠发展来解决,而不是人为调整来实现。哈耶克讲,经济上的不平等并不是一种罪恶,我们可以通过发展消除贫困。
通往自由之路
人类获得秩序有两种方式。第一种是自发诞生的秩序,古典自由主义信奉这样产生的秩序才是最好的。第二种则是人为设计秩序,北欧的福利社会主义就更偏向于这一种。
哈耶克认为,自发诞生的秩序才反映了自由的本质,采用渐进的经验主义方法,比较少涉及强制;而人为设计的秩序则是理性主义的,带有一定的强制性。如果我们承认人的理性是有限的,而且人常常是自私的,那么就应该对理性设计秩序这种方式有所警惕。
自由不是不讲规矩,自由要服从的规矩就是法律。
哈耶克讲,服从于法律不等于服从于他人。如果我们是服从于一个具体的个人,那是奴役;但如果我们服从于社会共同的、公正的法律,那么人依然具有自由。
什么叫做公正的法律
人在法律意义上是平等的,这意味着法律不能歧视任何人;但法律意义的平等不是现实中的完全平等。哈耶克讲,人们可以自己选择,是要法律的平等,还是要现实的平等。
牺牲现实的平等,那弱势群体怎么办
哈耶克认为,只能靠人善良的天性照顾他们,从博爱和正义的角度对他们进行一些补偿。
自由和私有财产
哈耶克讲,保护私有财产是保护个人自由的一部分,而保护私有财产的基石就是契约制度。而契约,则是人们之间基于自愿而非强制的互利合作决定。